草甘膦铵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143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1435
首次批准日期
2011-12-29
有效期至
2026-12-29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63.8%。2022年12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南宁市德丰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5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一年生杂草215-286克/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期宜掌握在杂草生产旺盛期施药,效果更佳。2、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施药后4小时内遇中雨或大雨可能会降低药效,要考虑补喷。3.用清水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用污水、硬水以免影响药效。
产品性能
本品系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其作用原理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一年生及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具有较强的破坏力。本品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且在土壤微生物作用下很容易被分解为无毒物质,所以植根部不能吸收,对土壤中潜藏的植物种子无杀伤作用,不妨碍种子的萌芽生长。本品对柑橘园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3.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做茎叶处理,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4.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注意不能与此类容器接触。5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清洗受污皮肤和施药器械。6 .剩余药液和废弃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后,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立即催吐后,按标签请医生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混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