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1360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1360
首次批准日期
2011-12-12
有效期至
2031-12-11
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150克/升
丙环唑propiconazol1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纹枯病15-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开始施药防治,按每亩用制剂量加水50-75公斤均匀透彻喷雾,施药时田间保持适当洪水层,视病害发生情况,可以间隔7-14天再施药一次,连续用药1-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三唑类杀菌剂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的混剂,有较强的内吸传导能力。通过破坏病原菌体内的生物合成来杀死病菌。本品可以防治水稻纹枯病。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远离鱼塘等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开启包装及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防毒面具,作好安全防护,避免吸入药液、溅入眼睛或损伤皮肤。施药时不可进食或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