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1348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1348
首次批准日期
2011-12-09
有效期至
2026-12-09
农药名称
吡虫·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86 天内到期
备注
2025年9月25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2月12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20%
吡虫啉imidacloprid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飞虱35-4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飞虱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毒死蜱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此樱桃品种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吡虫啉对豆类作物较敏感,施药时要注意避免药液喷溅到附近作物上。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6、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熏蒸和内吸传导性,不仅对成虫效果好,对卵和幼虫也有较好的活性,适用于防治隐蔽危害的稻飞虱的防治。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7、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医生在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