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氟醚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1318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1318
首次批准日期
2011-12-05
有效期至
2026-12-05
农药名称
四氟醚唑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3个月
有效期状态
83 天内到期
备注
2022年12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省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2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宇龙药业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四氟醚唑tetraconazole95%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属三唑类杀菌剂,原药为粘绸油状物,是甾醇脱甲基化抑制。
注意事项
1、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和其他场所。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操作时应穿戴上防护用品。4、产品及其废品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5、一旦失火,可喷洒水、二氧化碳、泡沫、二化学药品,不宜用软管喷射水。消防人员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消防防护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等。在上火向灭火。6、如泄漏、尽可能将遗漏液收集在密闭容器内,用砂土、水泥或石灰吸收残液,将原料扫起并收到适宜的容器内。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暗处,不能与碱性物质、食品、种子、饲料混运同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