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1288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1288
首次批准日期
2011-11-23
有效期至
2031-11-22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花生蛴螬1200-1600克/亩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花生播种期穴内施药1次。每亩用拌沙约15公斤。2、每季施药1次,安全期为到收获期为止。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通过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本品与土壤有机质吸附能力较强,能形成毒土层,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独特的熏蒸作用可以趋避蛴螬成虫产卵。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护目镜、口罩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使用过的空袋,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土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3、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对清洗后的残液要采用安全的方法妥善处置。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4、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本品推荐用量下对作物安全,但对烟草敏感,应慎用。6、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8、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晕、呕吐等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中毒者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口服中毒者可用清水、肥皂液或小苏打(2%)反复洗胃。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密封完整,轻拿轻放。注意防雨防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