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1204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1204
首次批准日期
2011-11-16
有效期至
2031-11-15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90-1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 毒死蜱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敏感,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施药结束后树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人畜禁止进入。5.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属胆碱酯酶抑制剂,作用机理是使神经突触部位大量乙酰胆碱积累,致使突触后膜不断激活,神经纤维长期处于过度兴奋状态,中毒昆虫出现痉挛而死亡,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对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4.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8. 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会出现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等,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会出现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会出现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药可选用阿托品、解磷定。治疗过程中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产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