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901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901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8-17
有效期至
2031-08-16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4-07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德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7.5-1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不少于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注意喷药时,做到喷雾均匀叶片,在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喷雾施药。 用药喷雾时必须做到叶背、叶面、均匀周到。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4.按照制剂用药量,每亩兑水30公斤均匀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施药时做好保护,如:戴上口罩、手套、穿上隔离服等。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避免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2.本品对蜂、鸟、鱼、蚕有毒,作业时远离蜂、鸟、鱼、蚕活动区,应避免该药剂污染水源。3.本药对蜜蜂和蚕剧毒,严禁在开花植物花期施用,严禁在桑蚕养殖区施用。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5.避免孕妇及哺乳妇女接触本品。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域禁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立即用大量清水肥皂冲洗,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后,请医生诊治 。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如发现中毒 ,立即送医院救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