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884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884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8-16
有效期至
2031-08-15
农药名称
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鲜胺prochloraz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恶苗病2000-4000倍液浸种
芹菜斑枯病50-7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恶苗病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用2000-3000倍液浸种1-3天,然后催芽;黄河流域及以北地区,用3000-4000倍液浸种,黄河流域3-5天,东北地区5-7天,然后催芽。2、在芹菜斑枯病初发前期采用喷雾法均匀喷雾,连续用药间隔7-10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可有效地防治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作物病害,对水稻恶苗病和芹菜斑枯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芹菜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不少于10天。2.施药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不可吸烟、饮水或进食。3.施药后用肥皂洗手、脸及裸露皮肤、工作服和手套。4.用过的空药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再用。5.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本品对水生生物、家蚕和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对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在珍稀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携此标签速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