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79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795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7-26
有效期至
2031-07-25
农药名称
双草醚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双草醚bispyribac-sodium95%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白色粉状固体,熔点223~224℃,蒸汽压5.05×10-9Pa(25℃),溶解度:水73.3g/L(25℃),甲醇26.3g/L,丙酮0.043g/L(25℃)。稳定性好,无光化学降解,在空气中稳定。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根据包装形式不同,采用专用开启工具等,对用过的容器或包装材料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2、万一着火或泄漏或遗洒,应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如果遗洒,则应收集后采用危险化学品程序处理。3、双草醚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蚀作用,易引起火灾,在贮存和使用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容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使用过程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及衣服、皮肤和眼睛。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皮肤接触到该药液时,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不慎溅及眼睛,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若误服饮足量温水,催吐,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的,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后运输。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严禁与强氧化性、强还原性物质混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