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768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768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7-25
有效期至
2031-07-24
农药名称
三唑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三唑磷triazophos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100-133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始发期施药,均匀喷至植株各部分。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甘蔗、高粱、玉米轻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上。4、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有机磷杀虫剂,具有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较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防治水稻二化螟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用于蔬菜上。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3、施药时做好劳动保护,如:戴上口罩、手套、 穿上隔离服等。用药期间不得吃东西和饮水。用药后及时清洗。4、应避免该药剂污染,农药使用完毕,空瓶应深埋处理。5、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携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在通风干燥的环境下贮存,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食物、种子、粮食、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运中应注意密封干燥保存。在运输过程中,小心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