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2、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安全间隔期为:甘蓝:2天、小油菜和萝卜: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甘蓝:3次,小油菜和萝卜:2次;在枸杞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
注意事项
1、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准则操作。 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本品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上述水域清洗施药器具。5、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植物花期施用;对蚕有毒,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如溅到皮肤上,要用肥皂水冲洗。如溅入眼中,要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应引吐,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避免给患者服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