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607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607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6-07
有效期至
2031-06-06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100-14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稻纵卷叶螟应在初孵幼虫盛发期施药,傍晚喷药效果较好。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敏感,施药时应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4、气温高于28度,风速较高时应停止施药。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48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6、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3次。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及熏蒸作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施用前后一周不得使用敌蜱,以免产生药害。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和口鼻吸入,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5、本品对烟草敏感,施用时注意不要让药液飘移到邻近烟田。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重者腹痛、抽搐等。眼睛贱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误服:立即就医,对症治疗。建议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急救,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治疗中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