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鲜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529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529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5-12
有效期至
2031-05-11
农药名称
胺鲜酯
毒性
剂型
总有效成分含量
98%
重新核准日期
2018-12-12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11月10日,变更原持有人郑州郑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胺鲜酯diethyl aminoethyl hexanoate98%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对植物生长具有调节、促进作用,能提高植株体内叶绿素、蛋白质、核酸的含量;提高光合速率,提高过氧化物酶及硝酸还原酶的活力;提高植株碳、氮的代谢,增强植株对水、肥的吸收,提高植株体内水分的平衡,从而提高植株的抗旱、抗寒性。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胶鞋、长衣长裤和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刺激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切勿吸烟、喝水或饮食。使用后立即清洗裸露部位的皮肤,更换并清洗工作服。2. 发生泄漏时,应及时采取堵漏、关阀断源、围栏封堵、回收等措施。3. 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关阀断源、堵漏、停产、围火隔离等措施,只能用干粉灭火器、沙土、淋湿的棉被、麻袋等灭火,不得用水灭火。4. 空容器应妥善处理,切勿他用或随意丢弃。切勿将本品或其空容器弃于水田、湖泊、沼泽、河流等水体中。5.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如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接触皮肤,应立即脱掉被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及热源。2. 本品应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同贮同运。3. 本品应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