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498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498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5-03
有效期至
2016-05-03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备注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朝阳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8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65-100毫升/亩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水稻移栽后5-7天,插秧返青后,按每亩规定用药量混成15-20公斤毒土撒施。施药时田间保持水层3-5厘米,北方保水5-7天,南方保水3-5天。以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
产品性能
丁草胺是一种酰胺类苗前除草剂,主要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一年生禾本科及某些阔叶杂草。主要通过幼芽吸收,其次通过根也可吸收,抑制敏感植物的蛋白质合成。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不能在养鱼的稻田使用,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严禁污染水源。3、本品对蜜蜂、鸟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应避免在蜜源植物花期、桑蚕区使用。远离水养殖区施药。4、喷药时应穿上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避免本药剂接触眼睛和皮肤,操作者不可饮水、吸烟和进食。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的皮肤。5、用后剩余的药剂不要倒进水田、湖沼、河川里。空容器不能装其它东西,用后洗净、焚烧或掩埋,妥善处理。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 2、该药若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 3、该药若被误服,饮大量清水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