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442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442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4-21
有效期至
2031-04-20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4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130-250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现配现用。●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雾点要均匀布于杂草叶面上,不能泼浇以免影响药效造成浪费。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
产品性能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性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
注意事项
1、本品与土壤接触将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2、选择晴天施药,一般杂草在施药后一周内开始见效。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3、使用时应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用肥皂清水冲洗手脸等。4、勿用金属容器盛放本品。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翻耕、放牧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后,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小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2、误食本品携此标签将病人立即送医,无专门解毒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与使用时应尽量用塑料容器。贮运时防潮湿和日晒。2、本品应密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触摸不要的地方存放,并加锁。3、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肥料等一起存放和运输。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