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428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428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4-21
有效期至
2031-04-20
农药名称
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海南博士威农用化学有限公司。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海南博士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鲜胺prochloraz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绿霉病1500-2000倍液浸果
柑橘蒂腐病1500-2000倍液浸果
柑橘青霉病1500-2000倍液浸果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将本品稀释1500-2000倍,务必将药剂搅拌均匀,在鲜果采摘后24h内浸果1分钟,浸果后及时晾干贮藏,在贮藏过程中发生的烂果要及时剔除。
产品性能
本品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杀死有害病菌,对柑橘贮藏期间常发生的病害一青霉病、绿霉病、蒂腐病具有良好防效。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处理后距上市时间(安全隔离期)为15天。2、防腐保鲜处理应当将当天采收的果实当天用药处理完毕。3、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本道口对鱼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另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1、如不慎将药液触及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2、如有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贮存应远离食物和饮料,并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