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422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422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4-15
有效期至
2031-04-14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2025-10-30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铵盐33%。 2025年10月30日,增加桉树林杂草。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227-455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桉树林杂草250-450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柑橘园、桉树林杂草生长旺盛期,使用清水将本品稀释后,均匀定向喷雾于杂草叶面上。2.大风天或降雨前,勿施药。3.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4.兑水量30—60公斤/亩。5.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在柑橘园、桉树林使用时注意采取保护性用药措施,避免飘移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草连根防除。本品适用于柑橘园、桉树林杂草的除草。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果树茎叶及邻近的作物,以免产生药害。2.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请使用硬度较低的清水稀配,使用田间浑水及高硬度的水会降低药效。3.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喷药后3—4小时下雨会影响药效,可酌情补施。4.低温储存时如有结晶析出,使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5.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施药时穿长衣裤、戴口罩、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8.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眼睛、皮肤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施药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2.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可用土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3.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皮肤或眼睛触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储存时防止潮湿和日光直晒,储于阴凉、通风、干燥处。3.对金属容器有腐蚀作用。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和运输;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