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375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375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4-11
有效期至
2031-04-10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1%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15-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在小菜蛾幼虫低龄期喷雾防治,喷雾时要均匀周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阿维菌素与高效氯氰菊酯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本产品为低毒,对甘蓝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3、本品对鱼类和蜜蜂高毒注意使用,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禁止在水塘或河流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要在开花植物花期施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4、施药时要安全操作,注意防护,要穿防护衣和胶鞋,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和防护镜,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喝水和吃东西。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中毒时立即送医院治疗。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中毒,切断毒源,立即撤离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清水或肥皂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毛发和指甲,眼部污染可用2%碳酸氢钠溶液、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十五分钟以上。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以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则按菊酯类农药中毒治疗原则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迅速清除毒物。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要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2、本品易燃,按危险化学品规定运输和贮存,要轻装轻卸,避免雨淋、日晒并远离火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