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321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321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3-24
有效期至
2031-03-23
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250克/升
丙环唑propiconazol2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纹枯病9-12毫升/亩喷雾
马铃薯早疫病15-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期: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兑水均匀叶面喷雾,每亩用水量50-60公斤;在马铃薯田间出现中心病珠时开始施药,视田间病情发展,施药2-3次,间隔7-10天。2、对水稻施药时不要求有田水,在露水干后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水稻上每季作物南方最多使用2次,北方1次;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在马铃薯上每季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14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两种三唑类杀菌剂组合而成,具有保护和内吸治疗作用;药剂可被植物根、茎、叶部快速吸收,并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抑制病菌麦角甾醇生物合成,从而破坏真菌细胞膜的生理作用,最终导致真菌死亡。对水稻纹枯病和马铃薯早疫病有防治作用。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对鱼类和水生物有毒,切忌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水水体。蚕室、蜂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勿与铜制剂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急救,可考虑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牲畜和火源放置,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