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草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152中等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152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2-10
有效期至
2014-06-30
农药名称
百草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百草枯paraquat2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160-240毫升/亩行间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柑橘园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均匀定向喷施于杂草茎叶上,避免接触柑橘树绿色部位。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用于杀灭禾本科及阔叶杂草。药液被植物绿色组织吸收后,破坏叶绿体层膜,使杂草光合作用能力丧失,数小时便枯死。施药后1小时遇雨,药效不受影响。药液遇土壤快速钝化,不影响作物根部生长。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切勿将药液溅到作物叶子和绿色部分;建议每季施用1次。2、光照可加速百草枯药效发挥,蔽阴或阴天不降低除草效果,施药后1小时遇雨能基本保证药效。3、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此药。5、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对天敌风险较高,不能在池塘、河流等水源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体。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勿将本品或废液倒入水体,施药地块5天内禁止放牧和割草。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无防护使用时可引起手指甲变形及鼻出血,经口吞服有致死性。开始时口、咽部立即有烧灼感,伴有恶心、呕吐、胃疼、胸闷、呼吸时伴有泡沫;2、本品中毒后,可发生生命危险。吸入中毒立即移离现场,药液溅到皮肤和眼睛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送医院治疗;3、误服后立即催吐,活性炭调水让病人喝下。服用适当的泻药,必要时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治疗原则:阻止吸收,加速排泄对已受损器官进行对症治疗,尽可能恢复功能;4、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如有中毒请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勿给其洗胃,除非出现严重缺氧否则避免吸氧。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应用聚酯瓶包装,密封保存于常温、干燥、通风、阴凉安全处。2、不要让儿童、无关人员接触,贮存处需加锁。3、不要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