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鲜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094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094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1-26
有效期至
2031-01-25
农药名称
胺鲜酯
毒性
剂型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6-18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胺鲜酯diethyl aminoethyl hexanoate1.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白菜调节生长、增产800-1000倍液喷药2次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白菜苗期喷第一次药,7天后喷第二次药,共施药2次。 2、在晴天无雨时喷施。3、在白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属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调节白菜生长的作用。
注意事项
1、在晴天无风、无雨时喷施。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避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