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055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055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1-11
有效期至
2031-01-10
农药名称
倍硫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倍硫磷fenthion95%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1、本品为中等毒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2、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 .开启产品包装或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带防护口罩、手套,不得吸烟、饮水, 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 .使用后的包装物应专业回收和处理,不得随意废弃。3 .本品遇到明火、高热可燃。受热分解,放出硫、磷的氧化物等毒性气体。着火时可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4 .泄露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露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地带,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传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露源,防治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露,用干燥的沙土或类似物质吸收,大量泄露: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5、过敏者禁用,使用时有任何不良反应应请及时就医。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的有机磷中毒症状出现较迟,作用慢,但持续时间长,且症状常出现反复,本品急性中毒后可诱发中间型综合征,主要表现为突触后的神经肌肉接头损伤,罹及呼吸肌,重者可导致呼吸肌麻痹。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眼睛接触,提起眼睑,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吸入中毒时,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发生误食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进行催吐,洗胃,注射阿托品或解磷定,并进行对症治疗。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储运过程远离火源或热源。严防潮湿,日晒和雨淋,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加锁保存,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合和运输。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