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卵孵盛期至幼虫低龄期用药,注意喷洒作物叶片正反两面,做到均匀周到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严重时持续使用2次,每隔7-10天喷药一次。2、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喷药。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按照“农药操作规程”施药,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毒性大,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域、饲养蜂蚕场地,开花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故不能在蚕桑地区和水源处使用,使用区不能直接排入鱼塘等养殖区。禁止在水源区清洗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施药时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用肥皂洗手、洗脸及身体暴露部位。4、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5、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等。不慎接触皮肤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可洗胃,不能催吐。无特效解毒剂。可对症治疗。一旦发现在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施治。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诚。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