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2197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2197
首次批准日期
2010-12-16
有效期至
2030-12-15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4-28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3%。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增加豇豆蓟马、豇豆豆荚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4.3-6.5毫升/亩喷雾
豇豆蓟马9-12毫升/亩喷雾
豇豆豆荚螟9-12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期使用本品,兑水对甘蓝正反面均匀喷雾。虫龄较大时应用登记剂量范围内高剂量。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次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4.防治豇豆蓟马,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防治豇豆豆荚螟,于豇豆豆荚螟卵孵化高峰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在豇豆上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天。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B1合成的一种半合成大环内酸抗生素类杀虫剂,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可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具有较长残效期,防治甘蓝小菜蛾、豇豆蓟马、豇豆豆荚螟。
注意事项
1.为避免抗性,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药液要随配随用,在害虫发生初期用药效果好。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如不慎出现在药剂接触眼睛或皮肤的情况,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携此标签就医。3.如不慎吸入,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并携此标签就医。4.如不慎吞服:立即携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治疗。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原包装应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混合储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