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虫腈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2137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2137
首次批准日期
2010-12-02
有效期至
2030-12-01
农药名称
乙虫腈
毒性
剂型
登记证持有人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7%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乙虫腈浓度为:100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虫腈ethiprole9.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飞虱30-4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仅限在水稻灌浆期使用。2、亩推荐剂量对水40~60升在稻飞虱卵孵高峰期进行茎叶喷雾处理。在防治褐飞虱时,应特别注意对水稻植株中下部进行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为吡唑类杀虫剂,通过氨基丁酸干扰氯离子通道,从而破坏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活动,使昆虫致死。对水稻稻飞虱防治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水稻21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药1次。 2.本品对蜜蜂高毒,严禁在非登记植物上使用本品,也不要在邻近蜜源植物、开花植物或附近有蜂箱的田块使用本品。如确需施用,应通知养蜂户对蜜蜂采取保护措施,或将蜂箱移开远离施药区。3. 本品对罗氏沼虾高毒,严禁在养鱼、虾和蟹的稻田以及临近池塘的稻田使用。严禁将施用过本品的稻田水直接排入养鱼、虾和蟹的池塘。稻田施药后7天内,不得把田水排入河、湖、水渠和池塘等水源。4. 稻田施药时,应特别注意避免药滴飘移到开花植物和养殖鱼及虾蟹的池塘。5. 严禁在池塘、水渠、河流和湖泊中洗涤施用过本品的药械,以避免对水生生物造成伤害的风险。 6. 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吸烟和饮食。7. 配药时,用清水对剩有药剂的包装袋(瓶)冲洗3次,并将冲洗液倒入喷雾器中。用过的空包装应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8. 施药后,要进行淋浴,并用肥皂清洗全身和防护服。 9. 不推荐用于防治白背飞虱。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10.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2.切勿吞服,如误服,应引吐,并携此标签尽快就医。 3.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4.如发生中毒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以原包装置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加锁保存,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