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905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905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8-27
有效期至
2030-08-26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180-2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盛期,兑水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24小时内不可进入。4.本产品在水稻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乙酰甲胺磷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熏蒸作用,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酸酶。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3、施药时须穿戴保护衣物,不可进食或吸烟。4、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着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4、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后,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易燃,应远离火源,存放在通风干燥处,严防明火和日晒,勿与食品、药品、饲料、种子等共周存放,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保管。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