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印楝素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807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807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7-14
有效期至
2030-07-13
农药名称
阿维·印楝素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月14日,变更原持有人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5%
印楝素azadirachtin0.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40-6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低龄幼虫期施药。2,摇匀使用,顺风喷雾,均匀喷施。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阴天或傍晚施药为宜。
产品性能
本品为微生物源和植物源农药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拒食、忌避和抑制昆虫生长发育作用。
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废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产品。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