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72%)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787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787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7-13
有效期至
2030-07-12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72%)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6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145-290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30-40公斤,采用茎叶喷雾施药。大风天 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无残留苗后除草剂。施用后通过植物茎叶吸收、传导至植物体各部,施药后7-10天杂草逐渐枯死。对深根多年生和一年生及二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有很好的防除效果。草甘膦接触土壤失去活性。
注意事项
1.本品属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严防药液飘移到作物茎上;2.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干净;3.本品严禁用混浊污水稀释药剂,以免降低药效,必须用清水;4.应选择晴天施药,不宜随意提高稀释倍数,若4小时内遇雨应重喷,施用后5日内严禁放牧、翻地、割草;5.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施药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立即清洗手脸及衣服;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弃,也不可做他用;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为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施药时如药液接触到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应立即大量喝水并立即携带草甘膦药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