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33%)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662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662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6-03
有效期至
2030-06-02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33%)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303-45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兑水40公斤均匀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用于非耕地,对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防治效果显著。
注意事项
1、本品喷雾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2、本品已含有助剂,喷雾时不必再加入助剂。3、选择晴天施药,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4、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以免影响药效。5、如遇有沉淀分层,切勿去掉沉淀,摇匀使用,不影响药效。6、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用肥皂清水冲洗手和脸部等。7、施药后5天内不能耕翻、割草、放牧等。8、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如需洗胃,注意防止胃流出物进入呼吸道。应同时使用医用活性炭和轻泻剂。请勿催吐。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戴带标签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可与食物、种子、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2、保存在原装容器中。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