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41%)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600微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600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6-03
有效期至
2030-06-03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183-488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定向喷雾,喷雾要均匀。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具有低毒、对杂草地下根茎有效,能防除一年生杂草和部分多年生杂草。主要用于非耕田除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是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发生药害。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3.喷雾时要均匀周到,用药量要准确。遇干燥天气,杂草枯萎,请使用批准的高剂量。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5.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池塘、河流、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掉。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 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 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8.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报道。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