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除移栽水稻田杂草,在水稻移栽后10—15天,稻苗3叶以后至分蘖末期,三棱草10—20厘米,鸭舌草等不超过4叶期,定向茎叶喷雾施药。推荐兑水量30—-60公斤/亩,用药时杂草要露出水面,田间湿润或有薄水层,但不能淹没水稻心叶,并保水5—7天。2.防除冬小麦田杂草,于冬小麦4—5叶至拔节前期且平均气温保持在10摄氏度以上茎叶喷雾施药,推荐兑水量30—-50公斤/亩,晴天及土壤水分充足时有利于发挥药效。3.防除甘蔗田杂草,在甘蔗苗后,阔叶杂草2—4叶期,推荐兑水量30—40公斤/亩,降低喷头进行定向喷雾。4.施药时间应在上午或傍晚的无风或微风天进行,防止药液飘移或蒸发,中午前后气温高时不能喷雾。5.该药与喷雾机接触部分的结合力很强,最好喷雾器最好专用,否则需彻底清洗干净。6.该药飘移物对双子叶作物威胁极大,应在无风天气避开双子叶地块施药。7.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氧乙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三棱草、鸭舌草、泽泻等一年生阔叶杂草及部分莎草科杂草,冬小麦田和甘蔗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主要包括呕吐、恶心、步态不稳、肌肉纤维颤动、反射降低、瞳孔缩小、抽搐、昏迷、休克等。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