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56%)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520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520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5-19
有效期至
2026-10-19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56%)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34 天内到期
备注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星火农业技术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4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园杂草200-400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适宜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均匀喷施于杂草茎叶上。视草情用药,对多年生杂草、较大的杂草,宜采用较高的推荐剂量。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漂移到作物茎叶及果树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为內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株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杂草的地下组织也具有很强的破坏力。对一年生、多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土壤中潜藏的种子和土壤微生物无不良影响。
注意事项
1、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2、用清水配制,否则降低药效。3、施用本品后5天内不要割草、放牧、翻地等。4、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柴油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等;施药时勿吸烟、饮水、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脸、手和裸露部位的皮肤等。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若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2、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3、若不慎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必要时拨打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2、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3、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上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