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参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513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513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5-10
有效期至
2015-05-10
农药名称
苦参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3%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苦参碱matrine0.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60-80毫升/亩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蚜虫100-1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防治菜青虫应在幼虫2龄之前;防治蚜虫应在蚜虫发生盛发初期,使用本品对植株进行均匀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为天然植物性农药。害虫一旦接触药剂,即麻痹神经中枢,继而使虫体蛋白凝固,堵死虫体气孔,使虫体窒息死亡。对人畜低毒,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蚜虫等害虫均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严禁与碱性物质混用,若施用过化学农药,5天后方可施用此药,以防影响药效。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本品应现配现用,稀释后的药液最好一次用完。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劳动防护,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4.不能在桑园,蜂场或河流、湖泊附近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 中毒表现为恶心、呕吐等。2. 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3. 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储存在阴凉、避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以防误食。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 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