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菌胺醋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492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492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5-10
有效期至
2030-05-09
农药名称
辛菌胺醋酸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辛菌胺醋酸盐含量:1.8%。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辛菌胺暂无1.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枯萎病150-250毫升/亩喷雾
水稻细菌性条斑病130-160毫升/亩喷雾
辣椒病毒病200-3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发病初期开始用药,连续使用3次,每次间隔7天。2、气温较低出现结晶,可用温水热溶后施用,不影响药效。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对菌丝生长及孢子萌发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通过破坏病菌的细胞膜,抑制呼吸系统,凝固蛋白质,使酶变性而起抑菌作用,本品具有较好的水溶性和内吸性和渗透作用。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辣椒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水稻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棉花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2、不得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3、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4、对鸟、鱼、蜜蜂、家蚕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养蜂场所用药,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用药。5、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使用后废弃包装物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1、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切勿吞服,误食者立即携此标签尽快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装卸和运输时应轻拿轻放,避免重压。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同贮同运。3.远离儿童,并加锁保管,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