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482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482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5-05
有效期至
2030-05-04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田行间杂草150-200毫升/亩行间定向茎叶喷雾
茶园杂草183-293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使用本品时,每亩兑水30-40公斤,搅匀后喷雾,注意喷雾均匀。2、在棉花4-5叶期,杂草6-8叶期棉花行间定向茎叶喷雾。3本品属灭生性除草剂,注意喷雾时要压低喷头,避免药液飘移到作物绿色部分产生药害。4、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非选择性苗后除草剂。通过茎叶吸收后传导到植物各部位,将杂草杀死。宜在杂草出苗后施药。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作物田和茶园使用,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喷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时需补喷。3、本品具有酸性,贮存与使用时应尽量用塑料容器。4、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以免影响药效。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抽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可以使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