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414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414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4-26
有效期至
2030-04-25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300-400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玉米田杂草150-250毫升/亩行间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期为杂草生长旺盛期采用喷头加保护罩,压低喷头,减压行间定向茎叶喷雾法施药。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2.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及玉米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下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内吸传导型灭生性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作物绿色茎叶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防除。
注意事项
1.喷雾时,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以免产生药害。2.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3.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4.对多年生恶性杂草防治时,在推荐范围内可适当用上限剂量。本品只靠杂草茎叶部位吸收,兑水量不能过多,以免降低药效。施药后5天内不能耕翻、割草、放牧等。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眼镜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可服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喝入牛奶或水。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