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化钙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268高毒熏蒸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268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3-05
有效期至
2011-10-31
农药名称
磷化钙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备注
2022年02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浚县粮保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磷化钙calcium phosphide2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仓储原粮拟谷盗7.7-30克/立方米布袋埋藏法
仓储原粮玉米象7.7-30克/立方米布袋埋藏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农户准备12*8厘米布袋,将药倒入袋内,扎口放入粮中,用塑料膜将粮食封闭。经72小时熏蒸即可达到杀虫目的。
产品性能
本品为储粮熏蒸杀虫剂,磷化钙和粮仓空气中的水分接触后,释放出磷化氢气体,磷化氢气体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从而杀死害虫。用于仓储原粮仓储害虫玉米象、拟谷盗的防治。
注意事项
1.在仓储原粮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60天,最多使用1次。 2.磷化钙遇水自然,如燃可用干砂灭火。 3.药未用完时密封保存备用。 4.用药后的粮食,应充分散气5天以上方可食用。 5.本品和同类熏蒸粮药一样均属有毒药品,应按说明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与皮肤、眼镜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尽快远离施药场所并及时洗手和洗脸。 7.熏蒸成品粮食时,必须严防药渣污染粮食,药物残渣应取出埋掉。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食欲减退、胸闷及上腹部疼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粘附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清洗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原因,若判断为磷化钙中毒,可用使用阿托品解毒,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禁用解磷定、吗啡、苯碱、吩喤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易燃、吸潮、储存时应单独存放在通风、干燥、防雨处并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