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喷雾施药,施药间隔7天,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甘蓝最多使用2次;用水量50—60公斤/亩;2.在水稻稻纵卷叶螟1—2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施药间隔7天,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水稻最多使用3次,用水量40—60公斤/亩;3.在烟草烟青虫卵孵化盛期和二龄幼虫前兑水均匀喷雾,在烟草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用药1次,用水量40—60公斤/亩。4.本品遇强光易光解,于下午5点后施药。若遇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以胃毒作用为主,兼触杀活性,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水稻稻纵卷叶螟、烟草烟青虫。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做好自身防护。施药时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施药时若不慎溅入眼睛及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后送医治疗。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对症治疗。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