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057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057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1-21
有效期至
2015-01-21
农药名称
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鲜胺prochloraz4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炭疽病1000-2000倍液浸果
柑橘绿霉病1000-2000倍液浸果
柑橘蒂腐病1000-2000倍液浸果
柑橘青霉病1000-2000倍液浸果
水稻恶苗病4000-8000倍液浸种
香蕉冠腐病900-1800倍液浸果
香蕉炭疽病900-1800倍液浸果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香蕉采后防腐保鲜处理:常温药液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蕉果八成熟处理效果更佳。2.水稻恶苗病: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用4000-6000倍药液浸种1-3天,黄河流域及以北地区用6000-8000倍药液浸种3-5天,东北地区用6000-8000倍药液浸种5-7天,然后催芽。3.柑橘采后保鲜:常温药液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
产品性能
咪鲜胺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可有效地防治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作物病害,如水稻恶苗病、香蕉炭疽病、冠腐病以及柑橘贮藏期病害。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本品处理后的香蕉距上市时间为7天,柑橘距上市时间为14天;对登记作物每季最多施用次数:1次;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严禁将浸种和浸果后的残余药液倒入江河、湖泊、水渠及水产养殖区域。3.配药和用药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操作本品时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4.配药时,用清水对盛有药剂的包装瓶至少冲洗3次,并将冲洗液倒入容器中。用过的空包装应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它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先配药器具。5.使用药剂后应及时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身体裸露部位,及时清洗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一旦接触,立即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2.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3.如发生中毒事故请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2.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3.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4.存贮温度在0℃~30℃间,不超过50℃;5.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