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030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030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1-20
有效期至
2030-01-19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250-500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最佳施药时期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开花前或开花初期,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定向喷雾,避免接触幼树绿色部位,每季最多使用3次。2.施药后3天内不要割草、放牧和翻地。3.应在下午晴天时施药,如喷药后6小时下大雨要重喷。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被茎叶吸收后能迅速转移到地下根茎和分蘖中,对多年生深根由较强的破坏力,用于防治柑橘园杂草。
注意事项
1、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应严格按照标签规定使用,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得饮食和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的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5、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和作物种类使用。6、为减缓草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药液沾及皮肤或衣物,请以清水及肥皂冲洗;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若误服请饮用大量清水或牛奶,立即催吐,并立即送医院诊治。若摄入量大,十分清醒,可用土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放置在儿童够不着的地方并加强锁;贮存时防止潮湿和日晒,放置于阴凉干燥处;不能贮存于铁容器中;严禁与食物、饲料和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中严禁猛烈碰撞。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