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867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867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1-19
有效期至
2030-01-18
农药名称
阿维·辛硫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1%
辛硫磷phoxim14.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70-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幼虫孵化盛期施药最佳,喷雾要求均匀周到。2.对高粱、菜豆、黄瓜和甜菜等都对该药敏感,注意药液勿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本品见光易分解,最好在傍晚施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与生物源类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高粱、菜豆、黄瓜和甜菜等都对该药敏感,注意药液勿飘移到上述作物上。3.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4.该药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药液要现配现用,以免分解。5.本品对鱼毒害大,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毒性大,不要在蜂园及开花植物上施用;对家蚕毒性大,避免在桑园周围使用;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力作用,用药时应充分注意对这些有益生物的不利影响。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皮肤、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用阿托品1-5mg或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应轻装轻卸,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火源热源,不得与碱性物质、食品、种子及饲料混放、混运。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