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甲氰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860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860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1-19
有效期至
2030-01-18
农药名称
阿维·甲氰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2%
甲氰菊酯fenpropathrin1.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菜青虫20-3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在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使用,每亩使用本品合适剂量兑水均匀喷雾。2.大风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阿维菌素和甲氰菊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作用机理独特。
注意事项
1.本品低毒,使用时需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喷施此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全身及换洗衣物。2.贮存时注意防潮,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并远离食物、饲料及火源。3.对鱼类及水生生物高,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不要污染河流及水塘。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废弃的农药包装容器清洗干净,刺破或压碎后深埋,不可随意丢弃,防止二次污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溅染皮肤可用大量肥皂及清水清洗,并换洗污染衣物;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若误食,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药物巴比妥等,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