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847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847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1-19
有效期至
2030-01-18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2%。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5-8.33毫升/亩喷雾
花椰菜小菜蛾5-10毫升/亩喷雾
豇豆蓟马9-12毫升/亩喷雾
豇豆豆荚螟9-12毫升/亩喷雾
辣椒烟青虫5-10毫升/亩喷雾
金银花尺蠖20-3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在害虫卵孵盛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3天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1-2次。注意晴天施药。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内氨基丁酸传递而使害虫身体麻痹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辣椒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花椰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饮水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 施药时应注意叶面、叶背均匀喷雾。[6]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7]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延缓抗性的产生。[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9]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有头昏、头痛、恶心、呕吐等,中度可见嗜睡或烦噪不安,多涎,食欲不振,且常感胸部或肢体肌肉跳动。严重时四肢抽搐、角弓反张伴意识丧失,甚至出现肺水肿、昏迷。皮肤可见紫癜。皮肤污染可用高岭土或滑石粉吸附残留药液,再用肥皂水或2%硼酸液冲涤。药液溅入眼内可用2%碳酸氢钠液冲洗。吸入中毒可用甲基胱氨酸雾化吸入15-30分钟。经口中毒应及时携标签送医院诊治,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粉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着催吐或者灌任何东西,避免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贮存,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