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草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811中等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811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1-19
有效期至
2014-06-30
农药名称
百草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百草枯paraquat2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200-3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使用本品制剂3000-4500毫升/公顷进行定向茎叶喷雾,每公顷用水量750升左右。预计1小时内降雨或大风天,请勿施药以免降低药效。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需配有防护罩,作定向喷雾,避免药液飘移到作物的绿色部分及其它邻近敏感作物田,以防产生药害。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速效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对叶绿体破坏性极强,使光合作用和叶绿素合成很快中止。对单子叶和双子叶植物的绿色组织有很强的破坏作用,无传导作用,只能使着药部位受害。对柑橘园的杂草防效良好。
注意事项
1.在开启容器前,请仔细阅读安全使用说明。2.使用背负式手动喷药器施药,勿使用手动超地量喷雾器或迷雾式喷雾器。3.每季最多使用1次。对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本品时切勿污染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洗涤水不可乱倒,以免污染环境或造成敏感作物药害。4.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勿将本品及废液弃于水中,施药5天内禁止放牧、割草。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如无面部和皮肤防护使用时可引起指甲变形及鼻出血,经口吞服有致死性。开始时口、咽部立即有灼烧感,伴有恶心、呕吐、胃疼、胸闷、呼吸伴有泡沫。急救措施:无特效解毒剂。如误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请尽快就医。如误服请勿引吐,请勿给病人洗胃,除非出现严重缺氧,否则避免吸氧,并用活性炭跳水让病人喝下,尽快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儿童触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2.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火、防中毒。4.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5.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