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矿物油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463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463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1-14
有效期至
2030-01-13
农药名称
高氯·矿物油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矿物油petroleum oil17.5%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棉铃虫80-1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田间棉铃虫卵高峰期到卵孵化盛期喷药,每次用药间隔10天左右。2.据棉铃虫的活动习性,以上午10点以前,下午5点以后用药为宜。可有效防治棉铃虫的危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昆虫毛孔封闭矿物油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复合而成的,具有多重杀虫机理,集触杀、胃毒和杀虫杀卵于一体,对棉花上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棉花作物,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建议与其他不用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赤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吐时,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本品易燃,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