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298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298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1-11
有效期至
2030-01-10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飞虱70-9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水稻稻飞虱发生期施药效果较佳,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可每10天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2次。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对瓜类(特别在大棚中)、莴苣苗期、芹菜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如防护罩、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4、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要远离河塘等水域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鸟中等毒性,鸟类保护期慎用;对蜜蜂和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桑园附近禁用。5、用过农药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恶心 呕吐 痉挛等。2、如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如不慎大量接触皮肤和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并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4、如不慎吞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治疗。本品时一种一线胆碱酯酶抑制剂,可注射阿托品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并且避免吸入肺而产生毒性。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避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禁止与食品、饮料和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