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291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291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1-11
有效期至
2030-01-10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3-25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小麦蚜虫18-30毫升/亩喷雾
棉花棉铃虫100-150毫升/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75-100毫升/亩喷雾
苹果树桃小食心虫33.5-41.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施药时间:于棉铃虫低龄幼虫期;稻纵卷叶螟初龄幼虫盛发期;麦蚜2—3龄幼虫期;菜青虫3龄幼虫期;桃小食心虫卵果率0.5—1%、初龄幼虫蛀果之前喷雾。2.本品对瓜类、莴苣类苗期及烟草敏感,使用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和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5.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4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3次;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2次;在青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3次;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2次。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可用于棉花棉铃虫、水稻稻纵卷叶螟、小麦蚜虫、苹果树桃小食心虫的防治。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对蜂、鸟、鱼、蚕均为高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严禁鸡、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及时洗脸和洗手。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使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抽搐、痉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若误服时,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引吐、洗胃,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物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