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灭威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140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140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1-05
有效期至
2030-01-04
农药名称
速灭威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速灭威metolcarb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飞虱150-20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时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作用。作用机制为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死亡。击倒力强,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属低毒,使用时需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喷施此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施药后应清洗全身及换洗衣物。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由于对蜜蜂的杀伤力大,蜜源作物花期禁用。5.某些水稻品种如农I73、农虎3号等对速灭威敏感 ,应在分孽末期使用,浓度不宜高。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池塘等水源中清洗施药器具。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对症治疗。[1] 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3]大量吞服时可洗胃;[4]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