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138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138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1-05
有效期至
2030-01-04
农药名称
阿维·三唑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2%
三唑磷triazophos19.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50-7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钻入稻芯之前施药,亩用本品50~70毫升/亩,兑水30千克均匀喷雾,有利于药效充分发挥,消灭害虫,降低危害。2.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三唑磷与阿维菌素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较好,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防治水稻二化螟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开启包装时,容器口不要正对着自己或他人,防止农药喷到身上或眼睛内。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污染水源。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沾染皮肤或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3)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三唑磷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