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棉花棉铃虫,于棉铃虫在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分散为害前,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0—60公斤,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天。2.防治菜豆豆荚螟,于豆荚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0—60公斤,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5天。3.防治蕹菜(旱地)小菜蛾,于小菜蛾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0—45公斤,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5天。4.防治甜瓜(保护地)、西葫芦(保护地)蓟马,于蓟马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按照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用量。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6.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甜瓜(保护地)、西葫芦(保护地)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具有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菜豆豆荚螟、蕹菜(旱地)小菜蛾和甜瓜(保护地)、西葫芦(保护地)蓟马。
注意事项
1.不可与碱性物质(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混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6.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7.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8.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如果大剂量进入体内,可能导致急性中毒,初期出现恶心、呕吐、抽搐、心动过速、烦躁不安等表现,如果救治不及时,中毒加重会出现呼吸困难、神经麻痹等症状。2.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可引吐,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3.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4.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5.皮肤沾附,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